E小说 > 科幻小说 > 我有一座恐怖屋(我有一座冒险屋) > 第1112章 她就是这部戏的女主角!(4000)

江九很快就知道了陈歌在跟谁说话,他看到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从陈歌背后走出,双手按住了他的头。

    “别怕,很快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屋子里突然多出一个人,江九很快意识到了什么,可还没等他开始挣扎,记忆就开始混乱。

    关于冥胎的记忆被隐藏,他很快晕倒在地。

    将张忆收回漫画册,陈歌看着斜倒在椅子上的江九立刻大声叫喊了起来:“喂!你没事吧!醒醒啊!政哥!政哥!有人晕倒了!”

    听到陈歌的声音,外面的警察赶紧跑了进来,他们对江九进行了紧急救治,发现江九身体正常,但就是昏迷不醒。

    “马上把他送医院去!”

    警察把江九送走后,屋子里又只剩下陈歌一个人,他给徐叔打了个电话,询问了一下鬼屋的情况。

    确定没事后,他便直接走到了床边,抱着背包睡了起来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陈歌被摇醒,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,看见李政和好几位警察都在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你们忙完了?”

    “我是真想不到你竟然能在凶杀现场睡着,我们叫你过来是让你来午休的吗?”李政对陈歌颇有些无奈,不过他也能看的出来,陈歌非常的疲惫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有你们在吗?我协助你们抓获了那么多凶手,自然也结仇无数,平时我睡觉都是睁着眼睡的,只有在人民警察旁边,我才可以安心。”

    “少贫了,准备回去吧,最近你不要离开含江,我们随时会传唤你。”李政他们很忙,说完后就直接离开了。

    陈歌朝窗外看了一眼,天已经黑了。

    “我也该回去了,今夜我要跟常孤好好聊一聊。”常孤本身没什么,只是一位拥有导演才能的厉鬼,但是常雯雨就不同了,她是除张雅外,第二个在黑色手机里拥有专属页面的红衣。

    按理说在通灵鬼校,常雯雨就已经魂飞魄散,但是黑色手机上却说她还没有完全死去,而且她好像还知晓了关于黑色手机的一些事情,这才是最让陈歌在意的。

    回到新世纪乐园恐怖屋,活人员工们已经打扫完卫生下班,鬼怪员工则都还在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。

    陈歌也没有打扰他们,直接进入员工休息室,翻开漫画册唤出常孤。

    “这里没外人,你不用有什么顾虑。”

    白猫打量着眼前的独眼人,有些嫌弃的跳到一边,这猫老欺软怕硬了。

    “我妹妹应该没有魂飞魄散,她说自己还留有一条命。”常孤语出惊人,引起了陈歌的注意。

    “留有一条命是什么意思?”陈歌盯着常孤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,她只是告诉我,不管成功还是失败,只要我能离开通灵鬼校,那就赶紧过来找你,她想要和你做个交易。”

    常雯雨果然留了后手,他们兄妹两个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。

    “什么交易?”

    “她知道你身上有一个黑颜色的手机,她还知道那个手机曾经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出现过,她愿意把自己知道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,并且还愿意帮你做三件事。”常孤伸出了三根手指。

    “你们想的倒是挺美,不管你们说的是真是假,我就算想要验证也必须要先把常雯雨给救活。”陈歌扫了常孤一眼:“你们这是在做无本的买卖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妹妹的眼睛看到过很多东西,她不会欺骗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还真是兄妹情深,你的死跟她有直接关系,现在你还帮她卖命,我都有点小感动了。”陈歌站起身,围绕着常孤走了一圈:“想让我帮你救常雯雨没问题,但三件事可不够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想要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个等会再说,你先告诉我,你想让我怎么帮你?”陈歌必须要把常雯雨的问题给彻底解决,这既是黑色手机的任务,也是他了解黑色手机的一个机会。

    “我妹妹在新海市隐藏了一道残念,这残念藏在一个学生身上,你只需要把那道残念的记忆激活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“残念的记忆激活后,那个学生会死吗?”比起救常雯雨,陈歌更担心的是那个学生的生死,毕竟常雯雨是顶级红衣,一般人可承受不了她的记忆。

    “不会。”常孤只说了两个字,他似乎还有些东西没有告诉陈歌:“那个学生在新海一高读书,是个女生,她曾差一点被通灵鬼校那扇门带走,是常雯雨救了她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知道其他信息吗?”

    “没了,只有这些。”常孤要说的话已经全部说完,他站立在屋子中央,面无表情,仅剩的一只眼中隐藏着一丝难过。

    “能被通灵鬼校的门选中,说明她之前也遭受过校园霸凌,范围缩小了很多,找到她并不是一件难事。”陈歌话音一转:“但是我最近不准备去新海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常孤感觉陈歌是在故意刁难他。

    “我有一个生死仇敌在新海,他们随时想要要我的命。”陈歌的手从常孤肩膀上穿过:“在我准备好之前,你就先留在这里工作吧。通灵鬼校里我为你们兄妹拼死拼活,最后被你们背叛,现在轮到你们打工还债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准备到什么时候?能不能给我一个准信?”

    “一个月之内。”陈歌说完拿出了自己手机,他现在要去完成另外一个拖了很久的承诺了。

    划动屏幕,陈歌拨打了一个号码。

    电话忙音从手机那边传来,仅仅只是这滴滴的声音就让屋内的气温降低了许多。

    几秒过后,电话被接通,一个沙哑的男声从手机那边传来:“陈歌?你需要我做什么事情。”

    张文宇!

    “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事情,是这样的。”陈歌深吸了一口气,他感觉那位红衣厉鬼的声音是直接在他脑海里响起的:“我耗费了很大的力气,帮你找到了一位业内极为出名的导演,然后演员也全部就位,我这里更是拥有各种各样的拍摄场地,比如学校、隧道、村落、小镇、精神病院、地下尸库等等,现在就差剧本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想帮那位作家完成他最后的心愿?”

    “当然,这不是我们一开始就约定好的吗?”陈歌脸上带着笑意:“不止是他,还有其他自杀者的遗愿,我也会尽快帮他们完成,因为我的时间可能也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遇到了什么事情吗?”电话那边的男声蕴含着冷意,不熟悉的人会觉得张文宇是最恐怖的鬼,知晓内情的人才会明白他对这世界到底有多温柔。

    “这跟你无关,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助时,会告诉你的。”陈歌想要跟张文宇打好关系,因为这个红衣厉鬼也是他从黑色手机当中抽取出来的,并且极其稀有,抽取难度仅在张雅之下。

    可以说这位自杀而死的自杀接线员,身上隐藏着无数的秘密,同时也异常强大。

    陈歌其实在第一次见面过后偷偷调查了张文宇,他发现整个含江南郊和北郊都有他的身影,这两个地方之所以能保持平静安稳,很可能就是因为他的存在。

    西郊有陈歌的恐怖屋,东郊有冥胎,南郊和北郊虽然没什么厉害的红衣存在,但这也足以说明张文宇的特别。

    或许他就和张雅一样,身上也隐藏着非常重要的秘密。

    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,陈歌都想要和张文宇成为朋友,如果能让他心甘情愿成为自己的员工那就更完美了。

    张文宇背负的东西也有很多,他把所有自杀者的遗愿都扛在了自己肩上,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和选择背负门后所有罪孽的高医生、冥胎很像。

    但是张文宇明显没有失控,他还保持着自己的理智和思维。

    陈歌觉得张文宇是在走第三条路,这条路和高医生背负门后罪孽,以及自己开恐怖屋完成所有厉鬼心愿的路不同,但很可能最后都会归结到一点上来。

    “我会帮你完成那些自杀者的遗愿,有些事情你不方便出马,尽管交给我就好了。”陈歌从张文宇那里知道了作家生前的著作,也顺便在张文宇那刷了一波好感。

    挂断电话,陈歌上网搜了下作家的几本书,购买了正版以后,他便开始跟常孤讨论如何拍摄。

    “之前刘扛他们来挑战鬼屋用的摄像机还在我这,凑合一下你觉得怎么样?”陈歌将废物利用这四个字贯彻到了极限。

    “作家的遗愿是拍摄出大火的作品,你就用一台摄像机拍摄,这不是毁原著吗?”常孤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来陈歌这里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拍电影,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感觉:“另外,拍摄电影没你想的那么简单,我们需要做很多准备才行,演员、场地、各种道具和器械。”

    “除了摄影器械外,其他的我这里基本上都有。”

    “拍摄器械我倒是有。”常孤回忆道:“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度假村?我生前使用过的器械都放在了那里,可以先取出来借给你用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个借字可就见外了,再说你的东西你来用,这不是叫物归原主吗?”陈歌抱起小小,示意常孤跟着他:“我先带你参观一下吧,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场景。”

    拉开通往地下的铁门,阴风扑面,常孤差点没站稳,连他这个鬼都觉得阴森的地方,确实是有些可怕。

    “大家集合一下啊!准备拍电影了!”

    陈歌拿出漫画册,站在楼梯上朝着场景大喊。

    没过一会,人头滚滚,先是暮阳中学的人偶追着自己的头跑了出来,紧接着是活棺村那些颇有乡土气息的鬼怪,很快医生们也从地下尸库走出。

    几个月的时间,陈歌的恐怖屋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家庭,里面的成员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“这些都是我鬼屋的演员,拥有丰富的扮鬼经验,让他们做主角或许不行,但当群众演员一点问题都没有。”陈歌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员工们,根本没注意到常孤已经变绿的脸。

    这宛如百鬼夜行一般的地狱场景,竟然是选角现场,常孤嘴角轻轻抽动,习惯性的点了点头:“挺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拍的电影我也看过,很不错,后面就交给你了。”陈歌将常孤推到了无数执念、厉鬼和红衣中间:“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位是常导,他负责接下来的拍摄,大家尽量配合他一下。”

    被一道道猩红的目光注视,常孤有种自己身体被撕裂的错觉,普通厉鬼的目光他还能承受,但红衣的眼神他是真受不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先在这里讨论一下剧本,整理一下拍摄思路,我去把度假村的拍摄器械弄回来。”陈歌叫来104路公交车的司机唐骏,他让小布把灵车从荔湾镇弄回来后还没开过几次,主要是这辆车上路后很容易成为都市传说。

    “虽然我不像其他的老板有自己的跑车、名车,但好歹我有自己的司机。”

    路上花费了很长时间,等陈歌搬运完所有拍摄器械重新回到鬼屋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。

    他直接把公交车开进了鬼屋,让员工们帮忙把所有器械搬入地下。

    “常孤,你们讨论的怎么样了?”陈歌看见很多鬼屋员工都在做准备、背台词,他发现常孤的组织能力也很不错。

    “我简单看了一下作家的几本书,其中最好拍摄的是一本青春校园喜剧小说——那年夏天我十八。当然我不是说作家的其他小说不火,他的每本书都很火,只是这本比较容易拍摄,咱们这里有很多学生,学校场景也比较多,可以多个角度进行拍摄……”

    常孤后面说的是一些专业术语,陈歌自己也听不明白,他只能不断的点头:“场景选好了,演员确定了吗?”

    “我发现了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,看到她的第一眼,我就知道女主非她莫属。”常孤将身边的笔.仙拉了过来:“她简直就像是为了这个剧本而生的一样,既有青春洋溢的一面,又暗怀不能分享的心事,最主要的是你看她的眼神,其中隐含着质疑、焦虑、冲动,还有一丝憧憬和希望,什么是青春,这就是青春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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