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小说 > 言情小说 >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> 第九十四章 番外1

2月13日18:45陈孝正

        当他还是那个除了骄傲一无所有的少年时,曾在无数次的梦中幻想过这一刻。象牙色光面软缎最衬她白皙皎洁的肌肤,及膝小礼服的款式让她的一张娃娃脸灵动无比。她左边耳垂上有一颗小痣,她曾说:阿正,如果有一天我们走散了,再见的时候我老得白发苍苍,记得这颗痣,你总能认出我。现在,彼此容颜未改,他站在一米开外,只看得见她脸侧摇曳的珍珠耳坠。她的那双手还是那样美好无瑕,他曾梦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紧握着它,踩着红毯,微笑地站在贺喜的人面前……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他知道这些都只能在梦中,就连当初还拥有着郑微的陈孝正,在清醒的时候也没有奢求过这一幕真实的降临,因为太过美好,他不敢伸出手,怕自己抓不牢。

        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可以拥有,所以注定得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和她的丈夫肩并着肩,男在左,女在右,一对璧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对自己说,陈孝正,你可以不来,但既然来了,就知道该怎么办。所以他扬起嘴角走到他们跟前,一句恭喜,应该说得无懈可击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微手里还握着一只精巧的打火机,接过他的红包,顺手放在伴娘的托盘上,笑着对他说:“谢谢,我给你点支烟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从不抽烟,她比谁都清楚,可是他还是从托盘里拈起一支,极不熟练地叼在嘴里,顺着她的手势微微欠身,1992年的防风Zippo,在她手里好几次都打不着火,他不知道轻抖的是她还是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刹那,陈孝正以为时间可以这样恒久地静止,然而,下一刻,另一只手轻轻覆在了郑微的手背上,指节修长,稳定而有力,在这只手的配合下,一切恢复如常。火苗蹿起,陈孝正心里的最后那一点光便灭了。陈孝正差点忘了,她身边的这个男人,有一双比他更有力量的手,这双手可以温柔地抚在心爱女人的手背,也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对新上任不久的城区检察院一把手含笑点头,“林检察长,祝你们夫妻俩白头到老,地久天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对方亦对他报以微笑,“多谢,陈副经理好事应该也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男人的语调永远是温和而矜持的,陈孝正不会忘记,当自己在某个午夜,看着这个男人怀抱着猫一步步走下她家的楼梯,然后笑着说:“听说陈助理的任命就要下来了,贵公司欧阳总经理对你厚望有加,你是聪明人,这个时候,为谁风露立中宵?”那个时候,陈孝正就知道自己手上已经没有了筹码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他停留得太久,身后等待着跟新郎新娘打招呼的客人已面露不耐,他再一次看向娇俏的新娘,那些年,在那些年里他们几乎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整个世界,然而现在,他和那一个个手拿红包、面目模糊的来客有何不同?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位客人,请先入席吧。”伴娘打扮的朱小北对他这样说道。他欠身从他们身边走过,将朱小北眼里一闪而过的鄙薄抛在身后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只有一杯清水,原已觉得足够,然而偏偏让他一度尝到从未奢望过的甜,这才觉察出后来的寡淡。今后这半生,他或许再也觅不到那样的滋味,没关系,水还是水,他已失却味觉。

        2月13日23:49郑微

        婚宴酒店所属的夜总会包房里,大半客人已经陆续离开了。林静说,不愿意在洞房花烛夜面对闹洞房的人离去后的一片狼藉,所以他在酒店预订了两间大的包房,意犹未尽的客人都可以来,爱怎么喝就怎么喝,爱怎么闹就怎么闹。

        喧哗热闹了一晚上,夜深了,剩下的都是好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半醉后一直歪在沙发上的朱小北这个时候忽然又打开了一听啤酒,半举在空中,喃喃说:“敬阮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周围的几个人很久没有说话,老张第一个附和,举杯说了同样的一句话,大家都喝得差不多,谁也听不出谁的哽咽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郑微放肆地哭了,林静劝也劝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阮阮,我嫁人了,我很幸福,如果你在天有灵,是不是也会像我一样喜极而泣?

        黎维娟皱着眉说:“新娘子在好日子里不要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微不在乎,这已经是她今天第二次掉眼泪。前一次是婚宴刚开始的时候,她接到孙阿姨―应该说是她婆婆的电话,当时她听到电话那端熟悉的声音,一句“妈”怎么也喊不出口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微还记得上个星期她随林静回南昌,林静先跟她去见过了她的父母,接着又把她带到了他自己家。郑微没有预期过会顺利过他妈妈这一关,然而孙阿姨面对她时,那完全无视她的态度还是让她十分难过。阿姨过去是那么疼她,她在林家的时候,满桌都是她爱吃的菜。

        该说的话林静都已经说过了,孙阿姨始终一言不发,最后林静跟他妈妈进了厨房,郑微不知道他们母子俩后来说了什么,总之没过几分钟,林静面无表情地走出来,拉起她的手就往门外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问发生了什么事,林静说,什么事都没有,可是他脸上清晰可见的指痕却骗不了人,她还没问他疼不疼,他反倒安慰她,要她别担心,没有解决不了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孙阿姨果然没有出现在G市的婚礼上,郑微决定了要嫁给林静,谁也无法改变,然而如果得不到他妈妈的祝福,多么遗憾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通意料之外的电话只有寥寥几句话。孙阿姨说,今晚敬酒的人多,别让林静喝醉了,你也是,小时候就毛毛躁躁的,现在都做人媳妇了,总要像个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微当时一边点头一边掉眼泪,话虽然没有一句好听的,但是老人家爱面子,他妈妈肯做到这一步,已是最大的退让,她很知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看看你的妆,都糊成什么样子了?”黎维娟还在喋喋不休,郑微哭了又笑,既然已经没有形象,那么索性豁出去了,她单脚踩在软榻上,大声招呼着身边的人举杯。老张和程铮他们已经使了一晚上的坏,变着法子捉弄两个不能反抗的新人,周子翼却拉着林静坐在角落里,又是拍肩膀又是低声细语地说个不停,明显地乘机套交情。她非要把这些人统统喝倒,大家不醉不归。

        孙阿姨叮嘱郑微别让林静喝醉了,结果林静没醉,她却醉得东倒西歪。散场的时候,何绿芽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偷偷把一个包得严实的盒子塞到郑微手里,吞吞吐吐地说:“这是那个,那个谁让我给你的,还没开始敬酒的时候他就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微愣了一下,原本醉后无力的手一不留神,盒子掉落在地,砸在大理石的地板上,一声脆响。她蹲了下来,不管不顾地撕着盒子上的胶带,打开盖子,里面是一个已经摔得七零八落的模型,依稀看得出是一栋小屋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保持着打开盒子的那个姿势,一动不动,良久,林静轻轻拉了她一把,“没事,喜欢的话,还是可以找人拼凑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郑微小心地把盒子盖上,顺着林静的力道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“不用了,也许我摔之前它就坏了。”她凑到林静跟前,贼兮兮地朝他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又干什么?”林静故意皱着眉。

        郑微蹭着他,就像撒娇时的鼠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锁在床边第二层抽屉里的那本书什么时候还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静还来不及回答,热闹的大厅里忽然传来了DJ激情澎湃的声音和众人的欢呼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来十二点已过,一年中最缠绵的一天到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歌所唱,喜悦出于巧合,眼泪何必固执。

        2月13日,到此为止。

        番外二

        琴瑟在御,莫不静好(上)

        林静小时候不喜欢自己的名字,初识的人永远以为这个名字应该属于一个乖巧的女孩子,而他的小学、高中都曾出现同名同姓的同学或校友,对方也都是女孩。可是他爸爸告诉他,他的名字取自《诗经》里“宜言饮酒,与子偕老。琴瑟在御,莫不静好”之意,他才知道,这个名字也许是父辈期许的完美爱情的象征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静十分尊敬他的爸爸林介州,爸爸对他一向严厉,妈妈反倒是跟他更亲些。林介州理工科出身,是“文革”结束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代名牌大学毕业生。自林静记事以来,不如说林介州就是当地一个老牌国企的负责人。与其说是个管理者,林介州更像一个学者。在林静看来,他的爸爸睿智、沉静、理性、正直、学识渊博,一直是他成长历程中的楷模,更重要的是,林介州对家庭的重视和对妻子无微不至的爱,让林静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除了成功的事业,还有什么比一个安宁和美的家庭更重要?林静从小耳濡目染,他觉得为自己的家人遮风挡雨,给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职责。可是,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能像他家一样幸运,就连快乐无边的小飞龙,回到家里,也不得不面对征战连年的父母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家里发生世界大战,小飞龙就会出现在林静家的饭桌上,她总是自动自觉地坐在林静身边,以为大家都看不见一般,把她的小凳子悄悄地往林静身边越挪越近。林静低头吃饭,很配合地假装看不到她的眼睛在他身上滴溜溜地打转。一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的林介州,不但在小飞龙眉飞色舞地讲着趣事的时候笑得无比开怀,还兴致勃勃地参与到讨论中去,哪里还有平时端正严肃的大家长和领导者的样子,林静的妈妈也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活泼灵动的小女孩,满桌都是小飞龙爱吃的菜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静一点儿也不嫉妒,在他看来,这个女孩是他的第三个家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静比小飞龙大五岁,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他辅导的。她有小聪明,但学习并不专心,作业出的错都是由于粗心大意,往往他正给她讲着书本上的重点,她的注意力却腾云驾雾地飞到了千里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说:“我真喜欢你的这盏台灯,橘红橘红的。林静,你送我一盏好不好,我回去天天看着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静回答她说,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,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,不能送她。她倒不生气,说过就忘了,可每一次灯泡烧掉,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,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。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,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,于是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。他知道自己的私心,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,是希望当她想念这样的灯光时,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。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静习柳体,因为爱柳体的法度谨严,遒劲有骨。看他的书法,老师总是觉得奇怪,明明是个性格平和的孩子,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。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,可她爸妈说,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,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,总得学点儿好的东西,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,所以她每周有三天跟着他临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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